
昌邑市大昌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07日,注册地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马连岔村,法定代表人为王洪美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: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;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;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;合成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塑料制品制造;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;合成材料销售;新材料技术研发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机械设备销售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通用设备修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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